1.本招標項目 閩侯文化中心建設項目 已由 閩侯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 侯發改[2010]268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閩侯縣文化體育局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撥款 ,招標人為 閩侯縣文化體育局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廈門誠實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 公開 招標。
2. 本次招項目的概況如下:
2.1.項目名稱:閩侯文化中心建設項目施工監理;
2.2.建設地點: 閩侯縣江濱路以北,新城中路以南
2.3.投資總額:項目投資總額人民幣約13000 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暫定9300萬元;工程建設規模28000平方米
2.4.招標類型: 監理招標;
2.5.本次招標范圍:對本工程施工全過程的監理,其中各標段劃分為:無;
2.6.建設工期:同施工工期
2.7.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建設工程有關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8.資金來源: 財政撥款 。
2.9.本項目施工監理服務收費額:暫定人民幣189萬元。
3.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招標人發售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的時間為2011年 5 月 10日至 5 月 16日,每天上午9時30 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00分至17時00分(雙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北京時間);出售地點為 廈門誠實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地址:閩侯縣甘蔗街道校園路149號閩侯賓館4-5層)。招標文件、施工圖紙每套售價為人民幣 2500 元,售后不退,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售后不退。有意參加本項目監理投標的投標人,請派人到上述地點向招標代理單位購買招標文件等資料(無記名)。
4. 投標人資格要求:
4.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其營業執照上一年檢年度年檢合格。
4.2投標人具備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或綜合資質。
4.3投標申請人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繳納投標保證金。
4.4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項目總監應為本單位員工且須具有有效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總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實施期間無擔任其它在建項目。
4.5投標人不屬于《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中從業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6根據榕建筑[2007]110號文規定,福州市行政區域外注冊登記的投標人需具備《在榕施工(監理)企業登記備案手冊》,擬派駐項目監理班子應從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中選擇;
4.7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及經驗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監理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4.8資格審查內容和標準的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標項目采用 隨機抽取法 的評標辦法。
6.保證金人民幣 貳萬柒仟元(¥27000.00),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以銀行轉賬或電匯的方式,匯達指定賬戶。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 5 月 26日 9時 30 分(北京時間),提交地點為廈門誠實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地址:閩侯縣甘蔗街道校園路149號閩侯賓館4-5層)。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擬擔任本工程總監理工程師應出示身份證及購買招標文件的憑證原件,總監理工程師還需持注冊證書原件,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書原件,并提交總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及購買招標文件憑證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否則其投標文件將不予接收。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http://www.fjbid.gov.cn)、福州建設工程招投標信息網(www.fzztb.org)及閩侯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發布。
招標人:閩侯縣文化體育局;
地址:閩侯縣甘蔗鎮 郵編: 350000 ;
電話: 0591-22078086; 聯系人:阮先生 。
招標代理機構:廈門誠實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天驊大廈10-18 郵編:350003
聯系電話:0591-87731173 傳真:0591-87731172
聯系人:林工、鄭工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閩侯縣建設銀行;
帳戶名稱: 閩侯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帳 號: 350 016 166 070 525 008 93
用 途:閩侯文化中心施工監理投標保證金
交易中心名稱:閩侯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閩侯縣甘蔗街道校園路149號閩侯賓館4—5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