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穗財建〔2010〕196號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廣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現決定對廣州市新光快速路三大系統(監控、通信、收費系統)維保服務[第二次招標]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廣州市新光快速路三大系統(監控、通信、收費系統)維保服務[第二次招標]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龔工 聯系電話: 020-34178836
招標代理:廣東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胡工 聯系電話: 020-36234265
三、建設地點:廣州市新光快速路。
四、項目概況:廣州市新光快速路位于廣州市海珠區及番禺區市橋鎮之間,是一條規劃的兼有城市主干道功能的城市快速路。新光快速路在金山大道以北為城市快速路,以南為城市主干道,全長15.412KM。
五、招標內容及招標范圍:
廣州市新光快速路三大系統(監控、通信、收費系統)所需的硬件維護保養及軟件維護升級等相關技術服務。本項目的服務期限為三年,并按招標人制訂標準每年進行考核。
監控系統主要包括:監控計算機系統、隧道遠程監控系統、火災報警、通風系統、矩陣控制系統、閉路電視系統、大屏幕投影系統、綜合控制臺、電源系統、主線監控外場視頻車輛檢測器等。
通信系統主要包括:光纖數字傳輸系統、數字程控交換系統、圖像傳輸系統、室外光纜、電纜機房通信電源等。
收費系統主要包括:計算機管理系統、閉路電視監視系統、內部有線對講系統、緊急報警系統、電源系統等。
六、預計發包價: 暫定360萬元人民幣
七、資金來源:城維資金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10年 8月 6 日和8 月9 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14:00~16:00時。
九、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十、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資質。
5、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公路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并持有項目經理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
6、投標人自2007年1月至今完成過質量合格的一個類似項目建設或維保服務業績。(類似工程是指高、快速公路、橋梁監控、通信、收費系統的項目建設或日常維保服務)。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及業主出示的驗收證明。投標報名人在提交類似業績資料時,必須同時提供類似業績所屬業主名稱、地址、聯系人及固定辦公電話資料)。
7、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8、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建立企業誠信檔案(A類IC卡)及擬擔任本項目負責人須是本企業(IC卡)中的在冊人員。誠信檔案(A類IC卡)應在有效期內。
十一、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2名時,隨機抽取12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2份,1份正本1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載明的所有承諾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應不少于120天,《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三、投標單位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搖珠會,搖珠會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
十四、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署名投訴。
十五、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zb.gd.cn)等媒體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