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團統一采購中心將對兵團檢察院移動式同步錄音設備進行國內競爭性談判采購,,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有法人資格,國內注冊企業,產品經最高人民檢察院評測合格,在烏魯木齊設有辦事處并能提供良好技術支持的廠家或經銷商均具備參加本次談判的資格。
1、文件編號: BTCG-TP2010-035
2、談判內容:
設備名稱:移動式同步錄音錄像設備
數量:25臺
設備名稱 | 技術指標 |
移動式同步錄音錄像設備 | 1)內置2臺通用刻錄光驅,至少一款市場主流產品可代替現有DVD刻錄光驅。雙光盤同期刻錄生成,兩張光盤數據完全一致,滿足原件和復制件要求。 |
2)硬盤、光盤同步備份和加密。光驅應支持同步直刻。 | |
3)4路視頻輸入,PAL/NTSC模擬視頻。 | |
4)1路音頻輸入。 | |
5)支持畫中畫,畫中畫大小位置的互換和移動。 | |
6)視頻壓縮格式:Mpeg4/Mpeg2。 | |
7)音頻壓縮格式:Mpeg1/Mpeg2。 | |
8)光盤存儲格式為mpeg4或mpeg2;音頻文件與視頻文件分軌保存。單張 | |
9)具備內置硬盤存儲功能,并與光盤同步備份。 | |
10)內置多種輸入法,支持案件信息錄入,并和錄像自動關聯,支持重點段落標記功能。 | |
11)光盤輸出時,應集成自動播放軟件,具備跳轉到任意時間播放、跳轉到重點段落播放、快進、快退功能。也可以在DVD影碟機上播放。 | |
12)畫面中全程顯示與訊問同步的日期時間和溫濕度數據。溫濕度傳感器通過485接口采用外置方式連接。 | |
13)工作環境溫度:0-+40攝氏度;工作環境濕度:5-85%。 | |
14)電源:符合中國大陸電源電壓、頻率。 | |
15)為便于攜帶須配有專用機箱密碼箱(包)。 |
3、購買文件時間:2010年8月3日起
4、購買文件地點:新疆烏魯木齊市建設西路41號5樓兵團統一采購中心財務室
5、談判時間:2010年8月13日 北京時間10:30
6、談判地點:新疆烏魯木齊市建設西路41號5樓兵團統一采購中心財務室
7、談判文件售價:200元
8、開戶名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兵直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心
9、帳號:703101040007227
10、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新疆兵團分行烏魯木齊市建設路支行營業處
項目聯系人:祖莉、孟秋萍、馬金鳴 聯系電話:0991-2362020 2362017傳 真:0991-23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