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編號:NXZC2011—T007—A100499
二、采購人:興安盟檢察院
三、采購項目內容:監控設備
四、招標人的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且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談判文件各項規定的國內法人和其他組織,并具有經盟公安局技防辦上報并已在自治區公安廳技防辦備案的企業。
五、須提供的資格預審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法人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復印件);
3、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4、供應商必須要有廠家針對此次投標的授權委托書,以確保售后服務。
5、在自治區公安廳技防辦備案的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請擬參與本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于2011年4月11日下午4時前,將預審材料送達興安盟政府采購中心,我中心將按照本次采購項目的有關要求,組織采購人共同對貴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預審。
六、發放談判文件說明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只有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才有資格參與本次采購活動,且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果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較多時,經采購人同意,在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監督下,我中心與采購人通過隨機方式確定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向其發放采購文件,準予參與本次采購活動,資格預審結果和發放談判文件時間另行通知。
地址:烏蘭浩特市興安北大路52號財政大樓307室
聯系電話:0482-8234537
聯系人:張和平
興安盟政府采購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