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哈爾濱市哈西客運綜合交通樞紐東廣場工程按消防性能化改建工程 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和銀行貸款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內容及建設規模:見圖紙。
2.2 招標范圍:哈西客運綜合交通樞紐東廣場工程按消防性能化改建工程施工;
2.3 工程建設地點為;哈爾濱市哈西客運綜合交通樞紐東廣場
2.4 計劃開、竣工日期為:2011年11月24日~2011年12月30日;
2.5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 合格 標準,且不影響工程整體獲得魯班獎。
2.6 標段劃分:共劃分 1 個標段。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需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特種專業 工程專業承包企業 資質(特種專業工程專業承包范圍限定為結構補強專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含二級)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申請。
3.3 各投標人僅可就上述標段中的其中 1 個標段提出投標申請。
3.4 集團公司中母公司與子公司同時申請時,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請;母公司沒有申請時,只接收不超過兩個子公司的同時申請。(集團公司包括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體,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關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
3.5 外省(市)企業擬參加本項目投標的,必須向黑龍江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投標資格審查手續,核準后持省建設廳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外省建筑業企業(施工、監理企業)投標備案介紹信》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活動。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請投標人于 2011 年 11 月1 日至 2011 年 11月7 日,每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30 分,下午 14 時至 16 時(北京時間,下同)持單位介紹信、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開戶許可證、項目經理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并領取招標文件。非本省注冊的投標申請人,除應提供以上資料外,應提供黑龍江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經備案的針對本工程的入省備案介紹信。(周六、周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4.2 資格審查: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