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縣山城市場3#、4#樓消防工程施工項目補充文件
各投標人:
盱眙縣山城市場3#、4#樓消防工程施工招標項目原公告及招標文件中的“付款方式:項目完工付合同價的70%,同時退還履約保證金;竣工驗收合格后并經政府機構審核后付至審計價的90%,余款質保二年期滿一次性付清。”現改為“付款方式:項目完工付合同價的60%,同時退還履約保證金;竣工驗收合格后并經政府機構審核后付至審計價的90%,余款質保二年期滿一次性付清。”
特此通知!
盱眙山城市場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錄入時間:201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