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沙市麓山景區消防設施提質改造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已由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長發改審[2017]344號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麓山景區投資體制,由市、區兩級財政按比例分攤,招標人為長沙市岳麓山風景名勝區麓山景區管理處。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消防提質改造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長沙市麓山景區消防設施提質改造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
2.2項目概況:本項目對長沙市麓山景區進行消防設施提質改造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其中:新建消防專用管網約9KM(含土石方開挖回填及附屬設施);在
電視塔、觀日臺等區域新建消防專用水池共計1600立方米;改建人工水池及天然蓄水池共計11處;新增室外消火栓100個;對泵房等現有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改造等)及火災智能監控平臺建設。
2.3建設地址:長沙市岳麓山風景名勝區內。
2.4投資規模:本項目總投資估算約為1456.45萬元。
2.5建設工期:招標人下達開工通知后,施工工期120天(日歷天)。
2.6資金來源:麓山景區投資體制,由市、區兩級財政按比例分攤。
2.7質量要求:設計符合現行有關消防設計規范的要求;施工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消防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8保修要求:按建設部[2000]年80號令等國家相關規定保修。
2.9招標范圍:長沙市麓山景區消防設施提質改造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包括長沙市麓山景區消防設施提質改造工程的初步設計、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以及建設涉及的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建設施工及后續服務內容及火災智能監控平臺建設等工作,具體以甲方指令為準。
2.10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11招標組織形式:委托招標。
2.12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設計、施工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3.2投標人須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和消防設施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且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內;施工企業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并處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設計和施工能力;
3.3投標人近3年內(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為有效)至少具有一個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的公共建筑類的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化)業績;
3.4本次招標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號文的要求配備到位,即至少配備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質量員1人。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任職,不接受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作為本項目的關鍵崗位人員;
3.5本次招標其他人員配備要求:項目設計負責人1人、造價工程師1人;
3.6擬任項目負責人應持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注冊的機電工程專業壹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7企業類似工程經驗有效時間以竣工驗收資料上建設單位簽署的日期為準,如類似工程為建設單位單獨發包的招標項目,類似工程經驗證明資料提供施工合同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或由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設計方四方共同蓋章認可的竣工驗收證明或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簽字確認的竣工驗收備案表>;如類似工程為總包單位范圍內的專業工程,類似工程經驗證明資料提供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總包單位的中標通知書、分包施工合同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或總包單位的由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設計方四方共同蓋章認可的竣工驗收證明或總包單位的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簽字確認的竣工驗收備案表或由總包方、分包方、設計方、監理方(建設方)四方共同簽字認可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類似工程業績證明材料須體現要求的相關工程信息,如不能體現,則須提供有效的業主證明文件予以證明;
3.8擬任的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機電工程相近專業的高級職稱,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專業技術管理工作5年以上;
3.9擬任施工員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員崗位資格證書;
3.10擬任安全員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11擬任質量員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質量員崗位資格證書;
3.12擬任項目設計負責人須具有電氣自動化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3.13擬任項目造價工程師須具有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
3.14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須由工程項目施工單位任命,并以投標人名義下發任命文件,任命文件應明確人員姓名、身份證號、證件編號(或注冊執業編號)、崗位名稱等;
3.15擬任本次投標的關鍵崗位人員(包括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設計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