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處干部人事檔案庫房智能化建設項目 (項目編號:CJKJ-2019-01076)競爭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機關 委托, 天津宸津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將以 競爭性磋商 方式,對 干部人事處干部人事檔案庫房智能化建設項目 實施政府采購。現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響應。
一、項目名稱和編號
1.項目名稱:干部人事處干部人事檔案庫房智能化建設項目
2.項目編號:CJKJ-2019-01076
二、項目內容(包括主要標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并注明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參與。)
1.項目內容:本項目內容為干部人事檔案庫房智能化建設,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參與磋商。
包號 |
采購目錄 |
簡要技術要求 |
預算(萬元) |
第1包 |
其他服務 |
干部人事檔案庫房智能化建設 |
160 |
三、項目預算
160.0萬元
四、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明細: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支持監獄企業發展
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明細: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監獄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促進殘疾人就業
促進殘疾人就業明細: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供應商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以上政策不重復享受。
五、供應商資格要求(應明確符合資格要求須提供的具體證明材料)
1.供應商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等獨立法人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8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或在磋商前3個月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能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的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一個月社會保障資金繳納紀錄和依法納稅紀錄的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違法記錄的說明的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供應商須在《天津市政府采購網》上完成注冊并成為“合格供應商”,作為審查報名的條件。 注:①供應商提供以上資料復印件1份。②經辦人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及本人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加蓋公章。③申請人要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未現場辦理手續的供應商沒有資格參加磋商。
六、獲取磋商文件時間、地點、方式及磋商文件售價
1.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時間:2019-11-29到 2019-12-06
2.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地點:天津市和平區拉薩道16號電子商務大廈301室
3.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6日,每日9:00-16:00(北京時間)在天津宸津科技咨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區拉薩道16號和平區電子商務大廈301室)獲取。磋商文件售價為500元/每套,郵購須加100元人民幣,標書一經售出,所收費用概不退還。
4.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售價(元): 500.00
七、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開啟時間及地點
1.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 2019-12-11 09:30
2.響應文件開啟時間: 2019-12-11 09:30
3.響應文件開啟地點: 天津市和平區拉薩道16號電子商務大廈301室
八、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聯系人:俞女士、梁女士
2.聯系電話:022-27125282
九、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機關
2.采購人地址:天津市河東區衛國道169號
3.采購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鄧先生:24539316
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天津宸津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2.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拉薩道16號電子商務大廈301室
3.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22-27125282
十一、質疑、投訴方式
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收到損害的,可以在獲取談判文件之日或招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機關、天津宸津科技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天津市財政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項
天津宸津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